问题 | 住宅拆迁规定最新动态:是否允许强拆? |
释义 | 合法住宅可被强行征收,强迁涉及刑事、民事和行政责任。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政府可依法公告征收决定,被征收人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若不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拆迁决定可由政府申请强制执行。拆迁人未经法律程序拆除房屋,需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包括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非法拆迁还涉及行政责任,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如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 法律分析 一、现在合法住宅允许强拆吗 1、目前在我国,政府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是可以强行征收土地房屋的。 2、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三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第十四条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强迁的法律责任 1、刑事责任 2、民事责任开发商、拆迁人未经正当法律程序拆除被拆迁人的房屋,侵害了被拆迁人的民事权利,拆迁人应承担民事侵权责任。根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的规定,被拆迁人应当就人身、房屋等财产的损害赔偿承担举证责任,如果成立,拆迁人则须承担恢复原状或折价赔偿的责任,其他财产损失以及可能发生的精神损害也应予以赔偿。拆迁人采取停水、停气等手段干扰居民正常生活,达到赶走被拆迁人的目的的,根据《民法典》第179条的规定,损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 3、行政责任拆迁人非法拆迁的,根据《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的规定,由所在市、县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责令拆迁人停止拆迁,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有: (1)警告; (2)罚款;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4)责令停产停业; (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6)行政拘留;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结语 综上所述,根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政府在依法程序下可以强行征收土地房屋。对于非法拆迁行为,拆迁人将承担刑事、民事和行政责任。被拆迁人在损害赔偿方面有举证责任,而拆迁人则需承担恢复原状或折价赔偿的责任。此外,非法拆迁还可能导致行政处罚,包括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因此,依法征收与补偿是保障合法住宅权益的重要保障。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01年6月13日国务院公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同时废止。本条例施行前已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项目,继续沿用原有的规定办理,但政府不得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2012修正):第二章 行政赔偿 第三节 赔偿程序 第九条 赔偿义务机关有本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赔偿。 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2012修正):第二章 行政赔偿 第三节 赔偿程序 第十一条 赔偿请求人根据受到的不同损害,可以同时提出数项赔偿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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