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孕妇犯罪后可以假释吗?怎么规定的 |
释义 | 孕妇犯罪后可以假释,但需符合假释条件。刑法规定未满18岁和怀孕妇女不适用死刑。《刑事诉讼法》规定怀孕妇女不适用死刑的时间包括审判时和审判前被羁押的情况。然而,司法实践中存在一些困难,如在未被羁押情况下是否适用死刑,以及在分娩后是否适用死刑。目前,相关法律规定尚不明确。 法律分析 一、孕妇犯罪后可以假释吗?怎么规定的 假释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了一定时间的刑罚之后,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司法机关将其附条件地予以提前释放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适用假释的对象只能是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容分子。但是对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而《刑事诉讼法》中未特别规定关于孕妇的假释制度,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10年以上,才可以适用假释。所以若孕妇犯罪后符合假释的条件,可以假释。 二、孕妇犯罪后假释的相关法律规定 刑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也规定,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时,发现罪犯正在怀孕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 根据《刑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关于人民法院审判严重刑事犯罪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答复》(以下简称《答复》)和《关于对怀孕妇女在羁押期间自然流产审判时是否可以适用死刑问题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中,明确了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的时间应包括在审判时和审判前被羁押的二种情况。 但司法实践中对以下二种情形,由于刑法和司法解释未涉及,给司法机关认定带来困难,即: (1)、在审判前被采取强制措施时因妇女正在怀孕而没有被羁押,被采取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对这种情况是否适用死刑?如果适用死刑,那与立法的本意不符,况且这种没有被羁押是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对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采用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办法,但没被羁押与被羁押实际上没什么本质的区别,只是因为考虑到妇女怀孕的因素而没有羁押。如果不适用死刑,又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可依; (2)、在侦查机关立案后已怀孕,并在进入审判阶段前分娩完的妇女犯应当判处死刑的罪,是否可以适用死刑?如果适用,那显然也与立法的本意不符,如果不适用,同样没有法律规定可依。因最高人民法院《答复》和《批复》中只答复了流产的情况,且我国已取消了类推制度,已经分娩也就无法参照已经流产的情形适用《答复》的规定。 结语 根据以上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孕妇犯罪后的假释问题,目前法律并未明确规定特别的制度。然而,根据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孕妇不适用死刑,并且在执行死刑时发现罪犯怀孕的,应当停止执行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然而,对于在审判前未被羁押的怀孕妇女以及在进入审判阶段前分娩完的妇女犯,法律尚未明确规定是否适用死刑。这给司法机关的认定带来一定困难。因此,对于符合假释条件的孕妇犯罪分子,可以考虑适用假释制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两百一十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怀孕妇女在羁押期间自然流产审判时是否可以适用死刑问题的批复》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