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答: 机构改革期间,人事冻结是指在机构改革中,为了保护公共资源,防止过度扩张,而对于一些职位和招聘等渠道进行临时性的限制和管理措施。一般情况下,人事冻结需要依据具体的政策文件和管理规定来执行,并且根据不同的情况而定。比如,在某个部门或企事业单位关停、调整或重组期间,可能会遭遇到人员配备过剩、岗位设置不合理等问题,这就需要对该单位的人事进行冻结,以避免浪费公共资源和影响改革进程。需要注意的是,人事冻结不是一项长期性的政策,而是一种具有临时性质的管理措施。因此,在冻结期间,需要相关职能部门和机构积极探索相应的解决方案,并尽快恢复正常的人员配备和招聘渠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九十条 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下列人事处理不服的,可以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规定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作出该人事处理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可以不经复核,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直接提出申诉: (一)处分 (二)辞退或者取消录用 (三)降职 (四)定期考核定为不称职 (五)免职 (六)申请辞职、提前退休未予批准 (七)未按规定确定或者扣减工资、福利、保险待遇 (八)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申诉的其他情形。对省级以下机关作出的申诉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作出处理决定的上一级机关提出再申诉。行政机关公务员对处分不服向行政监察机关申诉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的规定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