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是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处理流程: 1、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 2、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 3、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作用大小等,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作出认定; 4、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依据有关规定,对肇事责任人进行处罚; 5、对交通事故造成损失赔偿问题进行调解; 6、双方同意达成协议,由事故调解人员制作并发给损害赔偿调解书。 一、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乘伤残系数乘赔偿年限; 2、死亡赔偿金为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乘20; 3、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乘6个月; 4、误工费受害人误工收入乘误工时间; 5、住院伙食补助费为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乘住院天数。 二、交通事故赔偿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受伤者身份证、户口本、在杭州的居住证明; 2、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3、门诊病历本; 4、医院住院病历; 5、医疗费发票、后续医疗费证明,残疾辅助器具费发票; 6、关于休息误工的医疗诊断证明、劳动合同、工资单或者收入证明、个人所得税交税证明,扣发工资收入证明; 7、交通费住宿费票据。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八十六条 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一致书面申请。 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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