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处分要降低警衔? |
释义 | 法律分析: 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对受处分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根据国家规定降低警衔或者取消警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警衔条例》 第二十二条 人民警察被开除公职的,其警衔相应取消。人民警察犯罪,被依法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其警衔相应取消。离休、退休的人民警察犯罪的,适用前款的规定。限相同。 第二十一条 人民警察违犯警纪的,可以给予警衔降级的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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