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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法定不起诉的条件有哪些
释义
    不起诉是检察机关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后,认为不具备起诉条件或不适宜提起公诉所作出的不将案件移送法院进行审判而终止诉讼的决定。
    区别于酌定不起诉是拥有诉权而予以舍弃,法定不起诉是起诉机关对案件没有诉权或者丧失诉权,因此而不提起公诉。凡符合绝对不起诉条件的案件,检察机关都应作出不起诉决定,而无自由裁量的余地。我国法律规定与其他国家关于法定不起诉的条件较为一致。包括:
    1、实施的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规定,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法令规定免予刑事处罚的。
    一、哪些情况下可以附条件不起诉
    (1)主观方面恶性较小,或具有过失、受骗、被胁迫等;
    (2)平常表现较好,属偶发性犯罪的;
    (3)犯罪后具有认罪、悔罪表现,不具有重新危害社会或者串供、毁证、妨碍作证等妨害诉讼进行的可能;
    (4)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5)犯罪嫌疑人不属于流窜作案、有固定住址及帮教、管教条件;
    (6)犯罪嫌疑人与被害方均对适用附条件不起诉无异议的;
    (7)公务员利用职权犯罪的,不得附条件不起诉;
    (8)对案件的追诉并不存在特别的公共利益,放弃追诉不会严重损害一般预防和正义观念;
    (9)涉嫌罪名不属于下列范围: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检察机关自行侦查的职务犯罪,严重破坏金融秩序、侵犯知识产权、制售严重危害人身安全和人体健康的伪劣商品等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重大环境污染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以及群众反响强烈、社会影响较大的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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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2:2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