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房屋抵押后可买卖,但抵押人转让已登记的抵押物需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已抵押,否则无效。抵押房地产转让用于清偿抵押权人债权,超额部分归抵押人所有。房屋抵押担保公司之后可以出售。在抵押期间,如果抵押人转让已登记的抵押物,则应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有抵押的情况。如果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未告知受让人,则转让行为无效。如果抵押房地产用于提前清偿抵押权人所担保的债权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则超过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该内容由 张家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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