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配偶死了再婚需要办理离婚吗 |
释义 | 夫妻一方死亡的,另一方处于丧偶的状态,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会自动解除,一方的死亡证明就是无配偶证明。离婚一般是由于夫妻感情破裂造成的,夫妻感情破坏后,可以通过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离婚,诉讼离婚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婚姻关系中,因为属于身份关系方面的问题,因此,离婚诉讼没有继承人承受诉讼,或者诉讼标的已不存在,或者没有必要再进行诉讼,配偶之一方死亡,则诉讼程序终结。《民事诉讼法》第151规定: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终止诉讼。因此,配偶一方死亡,无需办理离婚登记或者诉讼离婚。 一、民法典规定一方不愿意离婚向法院提起诉讼可以吗 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离婚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一是诉讼离婚。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由于其发生在诉讼过程中,所以也叫诉讼内调解。调解有三种结果:1、调解后双方当事人和好,原告撤诉,诉讼结束;2、双方当事人达成离婚协议,人民法院按协议制作离婚调解书,调解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婚姻关系自此解除;3、调解无效,应立即进入下一诉讼程序。《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如果军嫂出轨会第三者怎么处理 可以选择离婚,但是必须征得军人的同意,否则不能离婚。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一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军婚当事人协议办理离婚登记的手续及材料: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四)军人一方应当提交所在部队团以上单位出具的离婚意见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在我国,夫妻感情都是我们婚姻的基础,而如果军人与配偶的感情真的是破裂的话,必然是双方都无法正常工作或者日常生活,影响对对方、家庭和子女履行义务,就算是我们双方继续保持这种没有任何感情的婚姻关系也是对双方都是非常不利的,而第三点就任何一方有重大过错或者是有第三者破坏军婚区别来,而破坏军婚也会是要负一定责任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诉讼:(一)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二)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三)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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