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儿继承父母房产新政 |
释义 | 现实社会中继承父母的房产那是顺其自然理所应该的事,但是自2021年新规开始,还真是什么都不好说了,子女“不再继承”父母房产,而独生子女继承父母方面的新政策都有哪些呢? 一、继承父母房产的人2021年新规 1、男女享有同等的继承权,也就是说,父母留下的房产如果是有儿女的,那么不能说房子就是儿子的,其中也有女儿的,儿女应该得到公平分配。 2、父母可以设立遗嘱信托,也就是说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设立财产的分配管理等等。例如将自己的遗产均分给儿女,在父母去世以后实行。 3、取消公证遗嘱优先权,在之前,公证遗嘱是法律效力最高的遗嘱方式,也就是说在老人去世以后,公证遗嘱具有权威性,以此遗嘱为先,再考虑其他情况,但是新规后,如果儿女并没有尽到应尽的赡养义务,那么父母有权不让孩子继承房产,即便有公证遗嘱也不行。 二、独生子女继承父母房产新政 1、遗嘱设立可以不用前往公证处公证,新的继承规定,增加了2种合法有效的立遗嘱方式:录像遗嘱和打印遗嘱。其中为了防止立遗嘱被迫无奈,新增了“见证人”规定,规定必须有2名见证人在场才行,确保遗嘱出自老人内心的想法。 2、新增加遗嘱的“宽恕”制度,当继承人做错事后又悔改了,得到了被继承人的谅解和宽恕,法律就会恢复其继承权,给了继承人改过自新的机会,同时也体现了尊重被继承人意愿的规则设计。 3、“遗嘱最新第一”原则哪个遗嘱的时间距离现在最近、最新,那么这个遗嘱将作为最有效的遗嘱执行。新规定按照时间排序,哪个遗嘱最新就按照这个遗嘱执行,即便是公证遗嘱也不能越前。 4、新规增加了有效继承人范围,没有第一第二合法有效继承人,增加了代继承人,范围,外甥、外甥女、侄儿、侄女都位列其中,都可以依法继承房产了。 总结: 2021年民典法的实施,让房产的继承也出了几项新规定,上文对于2021年实行的房产继承新规已经为大家讲解完毕,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的定义】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的接受和放弃】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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