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税收执法权具体包括哪些? |
释义 | 法律分析:税收执法权是税务人员在执行税法过程中,国家法律、法规赋予的各种权力。即依法行政、征收税款的权力,主要包括:税款征收权、税法解释权、估税权、税务检查权、行政处理权等。国家税收执法权,是税务机关按照税收法律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征收税款的权力。它是税权的核心,是直接调整政府和纳税人权利和义务关系的过程。是国家行政执法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税务部门手中的两个主要权力(税收执法权、行政管理权)之一,是国家税法赋予税务机关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方法,用于征收税款、管理税收事务、保证税收职能实现的一种行业执法权力。正确、及时、有效地行使税收执法权是为了充分发挥筹集国家收入和调控宏观经济的作用,以满足社会公共需求和公共商品的需要。随着对外开放的扩大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税收执法权在国民经济中依法行政、依法治税中的地位和作用更加突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九条 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 第十条 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法律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行政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 第十一条 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地方性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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