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感情不和离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前者根据具体损害结果的数额进行确定;后者根据有关规定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赔偿的情形有以下几种情况:1、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2、实施家庭暴力,伤害家庭成员,造成一定伤害的后果;3、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一般就是指持续性、经常性的家暴。《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