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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商标侵权 不赔偿
释义
    商标侵权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有:注册商标未使用抗辩和合法来源抗辩两种。在被控侵权人提出未使用注册商标的抗辩时,如果商标权人不能证明注册商标在此前三年有实际使用,而且也不能证明自己因该侵权行为遭受其他损失的,被控侵权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专利侵权案件中先用权如何适用
    在先使用权原则是指在专利申请日之前已经制造了相同的产品、采用了相同的方法或者已经为制造和使用作了必要的准备,并且仅在原范围内继续制造和使用,不得视为侵犯他人专利权。在专利侵权案件中,被告侵权人往往以第一使用权和免费公共技术作为抗辩理由。如果辩护成立,被控侵权人不构成侵权。相反,被控侵权人很可能构成侵权。因此,正确适用在先使用权原则往往是正确处理专利侵权案件的关键。
    二、如何判断商标侵权
    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行为。2、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行为.这种行为在理论上也称为'反向假冒'行为。3、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结合《商标法》第56条第3款的规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因此,这种形式的商标侵权行为是需要销售者主观明知为要件的。4、伪造或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须注意的是,这种侵权行为是商标标识的侵权行为,包括'制造'和'销售'两种行为。
    三、需要保护未注册商标吗
    未注册商标不享有商标的专用权,不能援引《商标法》进行保护。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不得在市场销售。注册商标侵权行为的具体表现形式:根据《商标法》的规定,下列商标使用形式,为侵犯商标专用权的主要表现形式:(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四)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五)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由此可以看出,商标侵权行为是多式多样的。随着社会经济不断的发展,新的经营模式不断的涌现,一些新的商标侵权形式会不断出现。因此,即使不属于上述商标侵权表现形式,但实际使商标专用权受到损害的行为,也应当属于侵犯注册商标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注册商标专用权人请求赔偿,被控侵权人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未使用注册商标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提供此前三年内实际使用该注册商标的证据。注册商标专用权人不能证明此前三年内实际使用过该注册商标,也不能证明因侵权行为受到其他损失的,被控侵权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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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 18:1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