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作引起身体不适可以劳动仲裁吗 |
释义 | 一、工作引起身体不适可以劳动仲裁吗 1、工作引起身体不适一般可以劳动仲裁。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履行地即实际提供劳动的地方申请仲裁,需要提供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书以及能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如无劳动合同,可以是工资条、工作证、工卡、工友证言、客户证言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二、劳动仲裁的受案范围有哪些 劳动仲裁的受案范围如下: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