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注册公司的流程如下: 1、确定公司名称,到工商局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2、制定公司章程、缴纳出资; 3、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4、注册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5、到银行开户。 注册公司需要以下材料: 1、投资人、法人代表、监事的身份证明; 2、制定完成的公司章程; 3、办公场所的租赁合同或者买卖合同及权属证明; 4、设立登记申请表等应具备的其它申请表。 股东是公司的主人。一般在创业初期,建议股东的人数不要太多,避免因股东过多而导致权力分散。 法律依据: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十七条 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报送批准前办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并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公司名称报送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