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广州补办结婚证需要什么材料? |
释义 | 市民梁小姐有两本结婚证,其中一本已撕毁,而另一本则完好无损。现在的问题是,撕毁那本是否需要办理补办手续才能生效,这会不会影响到她小孩以后申请准生证的情况。广州市民政局表示,结婚证一共两本,夫妻各自持有一本。其中一本撕毁了,现存一本结婚证是可以使用的。但有时办事必须提供持证人本人的那一本,如果那本已撕毁,就会出现无法办事的情形。为此,建议夫妻两人共同到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补领结婚证。 法律分析 市民梁小姐:我有两本结婚证,其中一本已经撕毁了,而另一本则完好无损。现在的问题是,撕毁那本是否需要办理补办手续才能生效,这会不会影响到我们小孩以后申请准生证的情况呢? 广州市民政局:结婚证一共两本,夫妻各自持有一本。其中一本撕毁了,现存一本结婚证是可以使用的。但有时办事必须提供持证人本人的那一本,如果那本已撕毁,就会出现无法办事的情形。为此,建议您夫妻两人共同到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补领结婚证。 一方或双方是广州市户籍居民 当事人遗失、损毁结婚证,并仍然维持结婚状况。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婚姻登记档案记录证明。 3、婚姻登记档案遗失的,当事人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 4、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免冠半身彩色合影照片(补领结婚证)。 结语 根据市民梁小姐的问题,广州市民政局建议夫妻两人共同到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补领结婚证,因为撕毁的那本可能无法使用,影响到小孩以后申请准生证的情况。同时,需要提供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婚姻登记档案记录证明和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四章 婚姻登记档案和婚姻登记证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八条 男女双方补办结婚登记的,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九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向婚姻登记机关请求撤销其婚姻的,应当出具下列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二)能够证明受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 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认为受胁迫结婚的情况属实且不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应当撤销该婚姻,宣告结婚证作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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