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萍乡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收费吗 收费情况:不收费。 二、萍乡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办理材料 1、继承人身份证 2、受遗赠人身份证 3、委托银行开户的银行卡 4、委托银行开户的存折 5、载明死亡信息的居民户口簿,身份证 6、火化证 7、死亡判决书 8、继承人与死亡职工的亲属关系证明 9、继承人与死亡职工的公证部门出具的合法继承权文件 10、继承人与死亡职工的公证部门出具的受遗赠权证明件文件 三、萍乡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设定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02年3月24日修订)》 第四章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