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社保显示上有个补缴是由某种原因导致社保有几个月没有正常缴纳,之后又将这些月份的社保补缴上。社保的补缴流程如下: 1、当事人携带本人身份证、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相关证明; 2、报城镇个人缴交社会保险费申报表,在大厅办理缴费; 3、在确无能力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城镇用人单位中就业、未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单位同意后,可按个人参保办法参加养老、医疗保险,但不得由个人补缴以往基本养老保险欠费; 4、如需补缴,由单位填报《补缴社会保险费申报表》、《补缴社会保险费明细表》各一式三份,以单位名义补缴。 社保补缴的条件: 1、持有当地居民户籍; 2、二是其与市各类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工作年限应在2018年7月1日之前。用人单位各类人群申请一次性补缴的起始时间按当地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之月的时间确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