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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环保行政处罚数额达到多少需要举行听证?
释义
    听证程序(适用于较大数额罚款(指对个人处以5千元以上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5万元以上罚款)以及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1、发出听证告知书;
    2、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可以在听证告知书的送达回执上注明听证要求,或者在3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当事人申请听证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在收到当事人听证申请的5日内,确定主持人,决定听证的时间和地点。在听证举行的7日前,将听证通知书送达当事人。
    3、举行听证会,并进行听证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
    4、组成审议部门对案件进行审议,拟定《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送局长签发;
    5、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什么样的行政处罚决定公民可以要求举行听证
    听证程序是指行政机关为了查明案件事实、公正合理地实施行政处罚,在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前,通过公开举行,由有关利害关系人参加的听证会、广泛听取意见的程序。
    但并非所有的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前都要举行听证,而是有特定范围的。
    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什么情况下必须举行行政听证?
    一、听证申请人必须是公安机关拟对其作出下列行政处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1、对个人处以2000元以上罚款的;对违反边防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个人处以6000元以上罚款的;
    2、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10000元以上罚款的;
    3、责令停产停业的;
    4、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的。
    二、听证除了由当事人提出以外,行政机关认为有听证必要的也可以组织所证。但是,必须事先商得当事人的同意。
    1.行政处罚案件重大、复杂,需要极其慎重决定的;
    2.符合行政处罚法规定的听证案件范围,并且当事人对事实的认定确有不同意见,当事人又有听证意愿的;
    3.行政处罚案件在本行政机关的权限范围内的行政管理事项中,带有普遍性或者有很大影响的。
    环保行政处罚有数罪并罚吗
    没有。《行政处罚法》并无数罪并罚的规定,数罪并罚,是指一个人在判决宣告以前犯有数罪,或者在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或者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又犯新罪,审判机关依照《刑法》规定的数罪并罚的原则和方法对一人所犯数罪的合并处罚。
    行政处罚听证陈述条件
    行政处罚听证陈述的条件是:
    1.适用听证程序的行政处罚只限于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的罚款等;
    2.在行政机关告知权利后,受处罚的当事人有听证要求的。
    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
    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参照《行政处罚听证规则》第十二条的规定,听证应当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听证开始前,书记员应当查明案件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案件调查人员等听证参加人是否到场,并宣布听证纪律;
    (二)听证主持人核对听证参加人,宣布出席听证的听证员、书记员和案件调查人员名单,告知听证参加人在听证中的权利义务,询问案件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
    (三)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开始,宣布案由;
    (四)案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具体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法律依据;
    (五)当事人及其代理人陈述申辩意见并质证,提出为自己辩解的证据;
    (六)经听证主持人允许,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和案件调查人员双方可以就案件事实相互进行质证,并均可向证人、鉴定人发问;
    (七)主持人、听证员提问;
    (八)当事人作补充陈述;
    (九)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结束。
    
     该内容由 林上乾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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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3:28: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