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法中规定的司法工作人员是指哪些人员? |
释义 | 有司法工作人员,是指有侦查、检察、审判、监管职责的工作人员。 那么,这些人员都有什么具体的职责呢? 1、侦查负有侦查职责的人员。这些人员包括各级公安、国家安全、检察等依法行使侦查权的机关中负责对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进行侦查、讯问职责的人员。 2、检察负有检察职责的人员。包括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中担任批准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进行法律监督的人员。 3、审判负有审判职责的人员。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中担任刑事、民事、行政等各类案件审判工作的人员,包括院长、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书记员。 4、监管负有监管职责的人员。包括各级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以及司法行政机关监狱劳教和社区矫正部门中担任监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和劳教人员职责的工作人员。 以上就是关于司法工作人员包括哪些人员的相关内容,你清楚了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四条 司法工作人员,是指有侦查、检察、审判、监管职责的工作人员。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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