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本市区户口迁移的条件有哪些 |
释义 | 本市区户口迁移的条件: 1、因投靠直系亲属需将户口迁入直系亲属户口所在地家庭户的; 2、因住房调整、拆迁或回迁安置等原因申请迁入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房产权并供其居住的房屋、合法承租房管部门的公房(含政府提供的保障性住房)、政府或用人单位拥有产权安排供其居住的本市房屋; 3、因离婚、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征地、拆迁等原因失去现户口登记住址所在地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 户口迁移手续: 1、开户籍证明: 由本人或亲属持身份证和户口本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有的派出所会要求当事人到村里开迁移证明后才_具户籍证明; 2、到迁入地派出所申请迁入: 由本人或亲属持身份证和户口本、户籍证明及表明迁入原因的材料到迁入地的派出所户籍室申请迁入; 3、开具准迁证明: 到迁入地的派出所申请迁入,迁入地派出所审查后,会开具准许迁入证明,即准迁证; 4、开具迁移证: 持身份证、户口本和准迁证,到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移证; 5、去村委会开具迁移证明: 办理迁移证时,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可能会要求当事人到村委会开具迁移证明; 6、办理落户手续: 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迁移证,持迁移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即可完成。 综上所述,本市区户口迁移的条件有因投靠直系亲属需将户口迁入直系亲属户口所在地家庭户的;因住房调整、拆迁或回迁安置等原因申请迁入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房产权并供其居住的房屋、合法承租房管部门的公房(含政府提供的保障性住房)、政府或用人单位拥有产权安排供其居住的本市房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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