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答: 根据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相关规定,从2023年1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职工在申请生育津贴时,标准金额将提高至1万元。同时,对于在厦门市参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苗接种并完成接种程序的夫妻双方,可以享受每人额外1000元的奖励津贴。此外,对于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流动人员也将得到相应的补贴。这一政策的出台旨在鼓励生育,缓解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压力,以及提高职工的生育意愿和福利待遇。此外,政策的实施还有益于保障婚育家庭的生活质量和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一条 为了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推行计划生育,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幸福、民族繁荣与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