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票质押都有哪些风险 |
释义 | 股票质押的风险有违约处置的风险,提前购回的风险,履约保证不足的风险,市场风险等,以股票质押的,质权在办理出质登记的时候设立,且股票质押后不得转让,除非经过出质人和质权人协商同意。 一、专利权质押哪些时候生效 专利权质押哪些时候生效?专利权质押,签订的质押合同一般是在依法成立之日起生效,质押权是登记之日起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四条规定,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后,出质人不得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出质的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提存。 第五百零二条第一款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如何转让股权质押权 股权质押权在一般情形下,不得转让,除非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后同意转让。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第四项的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可以出质。 第四百四十三条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三、基金股权是否可以质押 基金股权可以质押,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第四百四十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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