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公司拒赔主动脉疾病,是否存在合同欺诈行为?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法》第六十二条,保险合同是保险公司和投保人、被保险人之间的协议,保险公司应当按照约定承担保险责任。如果保险公司拒不履行保险合同的约定,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如果投保人在购买保险时,故意隐瞒或者提供虚假信息,导致保险公司误解风险,那么保险合同就存在欺诈行为,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付。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六十二条:“保险合同是保险公司和投保人、被保险人之间的协议。保险公司应当按照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2.《保险法》第九十三条:“保险人或者被保险人故意隐瞒或者提供虚假情况,误导保险人作出承保决定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3.《合同法》第四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因此,如果投保人故意隐瞒或者提供虚假信息导致保险公司误解风险,保险公司可以拒绝赔付。但是,如果保险公司拒绝赔付没有合理的依据,存在合同欺诈行为的嫌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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