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房不合格可以要求退房吗 |
释义 | 房子质量不合格,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能要求退房。 一、哪些情况下购房者可以退房 根据法律规定,以下几种情况可以要求退房: (1)开发商不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资格; (2)开发商交付的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房屋质量严重影响房屋正常使用的; (3)开发商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面积不符,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 (4)擅自变更规划、设计影响房屋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的; (5)延迟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因开发商原因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 (7)申请贷款无法办理的。 二、开发商买的商铺不合约,需要保证合同的内容内容吗 如果购房人不提出、不主张,甚至以为先住进房子再说,却不知道自己的这种做法已放弃了自己的权利,等于默认了房地产商的违约行为。对房地产商的违约,分不同情况购房人享有合同撤消权或索赔权。要是在交房的时候发现交付的商品房不符合条件的话,此时购房者一定要及时的提出异议,并且不能实际的接收商品房,不然以后产生纠纷就说不清楚了。若商品房本身存在的质量问题严重影响到了正常的使用,这种情况下是可以要求退房的。 三、退房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退房要求满足的条件如下:1、签订了购房合同,且合同有效;2、存在规定的可以退房的情形,如主体结构质量问题不能交付等情形;3、在规定的行使解除权的期限内退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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