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医疗纠纷处理需要经过以下流程: 1、医患双方选择协商解决医疗纠纷的,应当在专门场所协商,达成一致后应当签署书面和解协议书; 2、申请医疗纠纷调解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调解达成一致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 3、当事人提起诉讼的,应当递交起诉状,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法律客观: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四十六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四十七条 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