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撞车属于交通事故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驾车故意撞人不是交通事故,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也就是交通事故是由过时或者意外造成的。而故意撞人带有主观故意,属于故意伤害类型,应该按照故意伤害罪进行处罚。 一、交通事故侵权与合同的主体可以是同一个人吗 可以是同一个人。道路交通事故侵权是指因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给他人造成财产或者人身损害的行为。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交通事故不仅是由不特定的人员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造成的;也可以是由于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 二、交通意外事故和交通事故的区别 1、认定不同 交通事故是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意外事故,并非刻意所有法律不认为是犯罪,尽管行为人的行为已造成损害结果,但行为人在主观上既无故意也无过失,如果意外事故认定为犯罪,则堕入“客观归罪”,有悖于主客观相统一的刑事责任原则的刑法要求。 2、构成要素不同 交通事故必须是车辆造成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没有车辆就不能构成交通事故。 意外事故是一种发生在人类生产、生活活动中的特殊事件,人类的任何生产、生活活动过程中都可能发生事故。 3、原因不同 交通事故造成事态的原因是人为的。是指发生事态是由于事故当事者(肇事者)的过错或者意外行为所致。如果是由于人无法抗拒的各种自然灾害造成,均不属于交通事故。 意外事故是一种迫使进行着的生产、生活活动暂时或永久停止的事件。事故中断、终止人们正常活动的进行,必然给人们的生产、生活带来某种形式的影响。因此,事故是一种违背人们意志的事件,是人们不希望发生的事件。 三、公交客伤是否属于交通事故? 乘客在公交车上受伤属于交通事故。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一般来说,乘客坐车受伤,往往是因为司机的原因或者第三人的原因导致的,如公交车司机急刹车、第三人撞车等。只要是在道路上行驶的公交车,因驾驶人或第三人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客伤,都属于交通事故。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二)“车辆”,是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三)“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 (四)“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 (五)“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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