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违约金的规定有哪些 |
释义 | 法律分析:违约金是指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时应当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量的金钱或财物。 依不同标准,违约金可分为: (1)法定违约金和约定违约金。 (2)惩罚性违约金和补偿性(赔偿性)违约金。 根据现行合同法的规定,违约金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是在合同中预先约定的(合同条款之一)。 (2)是一方违约时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定额损害赔偿金)。 (3)是对承担赔偿责任的一种约定(不同于一般合同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条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注: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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