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东锁门不让住这期间的租金如何办 |
释义 | 房东锁门不让住期间的租金由双方分摊,违约行为可解除合同。租房没到期不想租了可以退押金租金,除非有财物损失需要扣除。租房户不支付房租,房东可协商或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并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民法典规定,租金支付期限应按约定或法定规定执行。 法律分析 一、房东锁门不让住这期间的租金如何办 若因承租人不按时交纳房租而导致出租人锁门的,双方都有过错,应由双方分摊房租。在房屋租赁合同关系中,合同双方都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承租人拒绝向出租人交纳房租的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属于违约,出租人有权要求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承租人支付所拖欠的房屋租金。在发生纠纷后,出租人完全可以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要求解除合同,但在租赁合同尚未解除的前提下,其采取过激手段,擅自将门面外大门上锁,违反了出租人应当向承租人交付房屋并使房屋保持在可以使用状态的合同义务。因此对锁门之后的房租损失,双方均有过错,应当按照公平原则由双方分摊。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租房没到期不想租了能退押金租金吗 1、如果租赁合同没有明确押金的性质或规则,则押金作为租赁预付款处理,无论如何都要返还的。 2、租房期间有财产损失可以相应扣除押金,押金在扣除财物损失后应该退还。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三、租房户不给租赁房屋费应如何办理 租房户不给租赁房屋费,房东可以先向租客进行协商处理,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房东也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要求租客支付房租并承担违约责任;如果符合双方约定的解除合同条件的,房东也可以向法院主张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结语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对于房东锁门不让住期间的租金问题,双方都有过错,应按照公平原则分摊房租损失。对于租房没到期不想租了能退押金租金的情况,如果合同没有明确押金的性质或规则,则押金应返还;如有财产损失,可以相应扣除后退还。对于租房户不给租赁房屋费的情况,房东可以先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房租并承担违约责任,或根据约定解除合同。请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法律行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章电子商务经营者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十一条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租赁合同第七百一十九条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但是转租合同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可以充抵次承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的,可以向承租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租赁合同第七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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