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我国法律规定的抗辩理由主要有: 1、行为人的行为是依法行使的职务行为; 2、行为属于正当防卫或紧急避险; 3、不可抗力; 4、损害是由受害人自己的过错所造成的; 5、损害是由第三人行为造成,与行为人的行为之间不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6、诉讼时效届满。 抗辩权具有的特征: 1、抗辩权的客体是请求权,而且该项请求权只能是具有财产内容的抗辩权; 2、抗辩权是一种防御性而非攻击性的权利; 只有一方当事人行使请求权,另一方当事人才可能对此进行抗辩,否则“对抗”就无从谈起; 3、抗辩权的有效行使权是对请求权效力的一种阻却; 4、抗辩权是永久性的权利; 5、抗辩权没有被侵害的可能。 综上所述, 侵权行为的受害人主张侵权责任时,侵权人酌定抗辩的事由包括:正当防卫、不可抗力、第三人侵权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一千一百七十四条 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五条 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