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安置房直接写子女名字可以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安置房直接写子女名字是不可以的。安置房子上加入子女的名字,首先要办理一些相关手续才行。需持与有房产证登记人和共有人以及买家当事人一起,持有各自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到当地的房管局进行房产过户即可。房屋要取得住房产权,有住房的房产证,契税证,土地证,住房贷款还请,无抵押。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 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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