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何确认 |
释义 | 法律分析: 土地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是:签订房产转让合同之日。纳税人应当自签订房产转让合同起7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依法提交房屋及建筑物产权、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转让、房产买卖合同,房地产评估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土地增值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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