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劳动法律制度 (一)劳动法的概念劳动法是指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包括国家的劳动法和劳动法相配套的一系列劳动法律和规章,即除包括上述狭义的劳动法中的法律规范外,还包括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中,有关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 (二)劳动法的调整对象《劳动法》第2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这就确立了劳动法的调整对象主要是劳动关系及与劳动关系密切相关的其他社会关系。 (三)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劳动法》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劳动关系协调的合同化、劳动条件的基准化、劳动者保障的社会化、劳动执法的规范化。 (四)劳动法律关系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我国法律规定,公民(自然人)要成为劳动者需满足以下条件:达到法定年龄且具有劳动行为能力。我国法律规定,除文艺、体育和特殊工艺单位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招用未满16周岁的文艺工作者、运动员和艺徒外,其他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年龄必须满16周岁,法律禁止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我国劳动法规定,作为劳动法律关系主体一方的用人单位是指依法招用和管理劳动者,发给其劳动报酬的劳动组织,包括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同时,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也应视为用人单位。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劳动法律关系主体双方享有的基本权利和应当履行的义务,一方义务的履行是对方权利的实现。劳动者的基本权利有: ①劳动者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 ②劳动者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③劳动者有休息休假的权利; ④劳动者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⑤劳动者有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 ⑥劳动者有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⑦劳动者有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⑧劳动者还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