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放弃中标应该如何处理? |
释义 | 一般而言,招标人可以如下处理: 1、在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后,招标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向第二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选择重新招标,解决标的项目的事宜。 2、招标人可追究弃标的中标人的法律责任。但需要注意的是,当中标人由于不可抗力因素等正当理由弃标的,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所以,实践中,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去后,中标人弃标的,该如何处理,最终仍是要看实际情况来定,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灵活应对,妥善处理。 一、第一中标人被取消中标后处理 首先在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后,招标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向第二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选择重新招标,解决标的项目的事宜。其次是,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属于违约行为,招标人可以没收中标人的招标保证金,若未交招标保证金或招标保证金不足赔偿的,招标人可以中标人赔偿实际损失。最后针对弃标的现象,我们应该在决定中标人之前就做好相应的调查,防止该类情况的发生。 二、一般工程招标需要多长时间 一般工程招标需要25-55天。对招投标的进行时间《招标投标法》是有严格规定的。1、发招标公告到投标文件提交的截至时间,最少是20天。但是如果有澄清或者说明必须要在投标截至日前15天。2、评标时间要看标的的复杂程度,一般项目1天。3、网上公示3天。4、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所以整个过程大概要25-55天《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三条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第二十四条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六十条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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