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具有本市户籍的65周岁(含6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2、在地区行政区域内驻军且在行政区域内长期居住的军队离退休65周岁(含6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3、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居住满6个月及以上的外埠65周岁(含6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所需材料:1、本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2、近期一寸白底彩色免冠标准照片一张,照片背面用铅笔注明姓名及身份证号码。3、填写地区65周岁以上(含65周岁)老年人信息登记表。4、部队离退休老年人还需提供离退休证件复印件一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四条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是国家的一项长期战略任务。国家和社会应当采取措施,健全保障老年人权益的各项制度,逐步改善保障老年人生活、健康、安全以及参与社会发展的条件,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