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调解的内容有哪些? |
释义 | 《民法典》规定离婚调解主要内容有是否同意离婚,同意后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权的归属以及抚养费支付的时间以及方式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力。 一、男方不付抚养费的办法有哪些 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根据离婚协议向另一方追究子女抚养费。如果没有,可以起诉法院追究子女抚养费。法院判决具有法律强制力。对方不主动履行的,可以根据判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此外,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也可以根据离婚调解书或离婚判决书中关于子女抚养费的条款,向另一方追索子女抚养费。如果失败,他们也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对方支付子女抚养费。当然,他们也可以向法院起诉子女抚养费。 二、对方不支付抚养费能不能申请强制执行 如果法院已经对于抚养费的支付作出了判决的,则支付方不支付抚养费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如果法院并未作出判决的,比如双方只是在离婚协商或者私下协商了抚养费如何支付的,则不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因为私下达成的协议是不具有强制执行力的,法院的判决才具有强制执行力。 三、写了离婚协议书只要签字是否就生效 离婚协议书不是只要签字就能生效的。离婚协议是指双方同意离婚,以及离婚后如何分割财产,如何抚养子女等相关问题的共同意图。是集人身关系、财产关系、抚养关系于一体的综合书面协议。在本协议的基础上,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本离婚协议合法,具有法律效力。一方在办理离婚登记前反悔并提起诉讼离婚的,该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力。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审理解除婚姻、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一揽子问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