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驾驶证行驶证丢失,驾驶人应向驾驶证核发地车管所申请补发,不支持异地补办。 2、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 3、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换发号牌,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不变。 4、补发、换发号牌期间应当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带上身份证去,到年检的地方去申请补办,一般两周即可先去车辆登记机关申请挂失,挂失一周后才可办理补办手续,需要你的身份证、驾驶证、购车发票、完税证和车辆等资料.凭登报证凭证、居民身份证到车管所申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五十四条 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书面声明。 符合规定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一日内补发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补领机动车驾驶证后,原机动车驾驶证作废,不得继续使用。 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暂扣期间,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申请补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