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婚姻存续期间给孩子买的保险,离婚后的处理方式有两种: 一、退保:若保险是用夫妻共同财产给孩子配置的,可选择退保分割现金价值。 二、不退保的情况下: 1、若买的是寿险中的死亡保险,也即孩子身故后,受益人能领取保险赔偿金的一种保险。选择不退保的可由获得子女抚养权的一方把相当于保单现金价值的一半补偿给原配偶,然后把受益人变更为自己。 2、如果买的是寿险中的生存保险,即孩子存活到一定的年数,就能获得一定数额保险金的一类保险,如养老险等。生存保险金受益人只能是被保者自己,也即孩子。此时,父母给孩子交的保险费视为父母对孩子的赠与,按赠与合同的相关规定,除法定的情况外,赠与不能撤销。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十五条,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