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内退职工签完字后悔了可以回去上班吗 |
释义 | 企业内退职工签完字后悔了可以回去上班。 内退本身就是企业自己制定的政策,国家并没有出台任何内退的政策。所以,内退其实就是企业和职工之间的一种协商,一旦在某种情况发生变化的时候(比如企业用人),这个协商也就可以变更了。 企业职工内退必须同时达到以下几个法律要件方可办理,缺一不可: 1、企业富余职工;所谓富余职工是指企业因生产经营发生困难不能正常生产,而无法安置工作岗位的这部分职工; 2、法定的内退条件;国务院1993年第111号令规定法定的内退条件是:“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是:男60岁女55岁。法定内退条件即男55岁、女50岁; 3、职工本人自愿; 4、企业领导同意; 5、劳动部门备案;在内退程序上,除了当事人双方的认可和协商一致,办理大面积内退期间,应当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同意,应当在工会的监督下进行。 综上所述,一般来讲,如果单位人手少,而你又是专业人员,单位是可以返聘你回去上班的。如果单位是因为冗员,从而制定制度要求员工内退,这样的话返聘你回去的可能性就比较少了。政府对内退员工没有明文规定去留。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二条 国营、公私合营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以下简称企业、机关)的工人、职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工人、职员年满六十周岁,连续工龄满五年,一般工龄(包括连续工龄,下同)满二十年的;女工人年满五十周岁、女职员年满五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五年,一般工龄满十五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损身体健康工作的工人、职员,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其连续工龄和一般工龄又符合本条(一)项条件的;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的工人、职员,连续工龄满五年,一般工龄满十五年,身体衰弱丧失劳动能力,经过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或者医生证明不能继续工作的; (四)连续工龄满五年,一般工龄满二十五年的工人、职员,身体衰弱丧失劳动能力,经过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或者医生证明不能继续工作的; (五)专职从事革命工作满二十年的工作人员,因身体衰弱不能继续工作而自愿退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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