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原房主拖欠物业费问题解决方法 |
释义 | 买二手房应留存物业保证金以防原房主拖欠物业费赖账。若有保证金,可直接扣除;若无,可要求中介垫付或依法拒绝缴纳。《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物业费应由原业主承担。物业公司无法追缴拖欠费用。避免纠纷的关键是在签合同前留意此事。更多信息可在网上查询。 法律分析 买二手房,遇到原房主拖欠物业费,这个时候首先应该检查一下在签合同的时候有没有留存物业保证金。如果留了,原房主拖欠物业费并且赖账,直接从里面扣。如果没有留物业保证金,这笔钱也不应该是现业主缴纳,这是有法可依的。 1、付房款时留物业交割保证金 为了避免原房主拖欠物业费赖账而产生纠纷,建议买方在办理过户前就要求卖方结清的费用,交接之前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并且将这一条款写进合同。并且可以在付房款的时候留出部分尾款,作为物业交割保证金,在北京一般是2万。直到买卖双方物业交割顺利完成,买方才把这笔钱交付给卖方。若卖方恶意拖欠物业费,可直接用物业交割保证金支付物业欠费,这样可以大大降低买方承担物业欠费经济损失的风险。 2、没留物业保证金这么做! (1)找中介 如果房屋是通过中介交易的,可以先行找中介垫付,让中介去找原房主追缴物业费,但是只要极少数中介公司可以做到,能不能找回还要看你找的是否是靠谱中介。 (2)依法拒绝缴纳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物业发生产权转移时,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应当结清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因此,对于这部分费用的,如果买卖双方在《房屋买卖合同》或补充协议中没有约定,应当由原业主承担。 物业与新业主之间形成新的物业服务合同关系,对于原业主拖欠的物业费,,物业公司应向原业主追缴,新业主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因此物业公司现向新业主追缴拖欠的物业费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买二手房,原房主拖欠物业费而产生纠纷的问题其实在签合同前就可以避免,即使住进去之后才发现原房主物业欠费,只要记住物业公司是没有法律依据向现业主追缴的就够了。 这些就是我们在这方面的知识。如果你想要了解更多关于这些方面的内容,也可以到网上进行搜索查询。 结语 购买二手房时,如遇原房主拖欠物业费,需留意合同是否有物业保证金。若有,可直接从中扣除拖欠费用;若无,现业主不应承担该费用,法律有明确规定。建议在付房款前要求卖方结清费用,并将此写入合同。可留出部分尾款作为物业交割保证金,确保交割顺利完成后再支付给卖方。如卖方恶意拖欠物业费,可使用保证金支付,减少买方承担损失的风险。若未留保证金,可寻求中介垫付或依法拒绝缴纳。物业公司无法向新业主追缴原业主拖欠费用,购买二手房前需了解相关知识,避免纠纷。如需更多信息,请自行查询。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章物业管理服务第三十四条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章物业管理服务第四十三条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根据业主的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服务报酬由双方约定。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章前期物业管理第二十五条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买卖合同应当包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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