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担保的方式有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 担保的方式如下: 1、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让抵押财产的占有,以抵押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2、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或者将其财产权移交债权人控制,以动产或者财产权作为债权的担保; 3、留置权是指在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合同中,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按照规定留置财产,以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格优先出售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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