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员工工伤怎么处理流程 |
释义 | 1、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至停工留薪期满:工伤员工的救治;核定停工留薪期;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规定,企业应当在员工发生工伤事故30日内向社保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如满30日未申请的,则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至申请之日,职工的医疗费用均是由企业自行负担。 2、停工留薪期满至劳动功能障碍等级作出的次月。这一阶段是工伤员工管理的难点,停工留薪期是员工退出工作岗位接受治疗的时期, 停工留薪期满后,企业应当告知员工返回单位工作。 如员工无正当事由,未能返回单位继续工作的,企业可以以工伤员工旷工为由,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但需要注意的是,员工停工留薪期满后可能需要一定的恢复期才能返回单位。 对此,企业可以采用病假的方式管理此类职工,引导职工向企业提交病假申请,并在规定的医疗期内享受病假待遇。 3、劳动功能障碍等级作出的次月至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这一阶段,员工已经返回单位上班, 对工伤员工如不涉及解除或者终止的,则和一般员工管理无异。 一、工伤伤残鉴定结果不服超过15天能重新鉴定吗 不能。《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如果一年后觉得伤病加重了,可以重新申请鉴定。第二十八条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工伤处理程序】: 1、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单位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单位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没参保由单位补偿。 事故发生后,单位应在一个月内向劳动部门申报工伤。单位不申报的员工或家属可在一年内自行申报。 经劳动部门认定为工伤后,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伤残等级。劳动部门认为不属于工伤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根据伤残等级和《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向社保部门申请赔偿。单位没有给员工上工伤保险的,由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伤残鉴定以工伤认定为前提。职工发生工伤,先申请工伤认定,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或医疗终结期满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接受劳动能力鉴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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