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伙做生意没签合同散伙 法律问题 |
释义 | 法律分析: 如果是用一个人的名字注册的话,就不是法律上的合伙企业的范畴。因为法律上所称的合伙企业是有两个以上的合伙人。一般情况下会按照一般债务来处理,还是建议您们协商解决。 合伙企业是指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有收益,共担风险,并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九条 申请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登记申请书、合伙协议书、合伙人身份证明等文件。 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中有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该项经营业务应当依法经过批准,并在登记时提交批准文件。 第十四条 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 有书面合伙协议; (三) 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四) 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五)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五条 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普通合伙”字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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