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现行刑法对不解救被绑架儿童罪立案规定如下: 1、导致被拐卖、绑架的儿童或者其家属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 2、导致被拐卖、绑架的儿童被转移、隐匿、转卖,不能及时进行解救的; 3、对被拐卖、绑架儿童不进行解救3人次以上的; 4、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百一十六条 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举报,而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