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可以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
释义 |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一、违反治安管理的, 不予处罚 违反治安管理不予处罚的情形具体如下: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2、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 3、盲人或者又聋又哑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 4、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一)情节特别轻微的; (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 (三)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 (四)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 (五)有立功表现的。 二、不予消防行政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不予消防行政处罚的情形有: 1、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2、不满14周岁的公民实施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 3、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时实施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 4、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在两年内未被发现的,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5、其他依法不予处罚的情形。 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当场改正完毕,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可以口头责令改正,并在消防监督检查记录上注明。 三、未满14周岁犯罪怎么处罚 未满14周岁犯罪的处罚如下: 1、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并在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载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2、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的家长应当对未成年人的危害行为承担财产赔偿责任。 3、若已满十二周岁未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会被判刑。但是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二十七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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