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有订立遗嘱的权利吗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因此,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并不是完全行为能力人,不论其发育状况、理解事物的能力如何,所立的遗嘱一概无效,并且无例外情况。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遗嘱的实质要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二、遗嘱生效的实质要件是什么 实质条件包括以下内容: 1、遗嘱人有遗嘱能力。 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具备完全行为能力,立遗嘱人在立遗嘱当时是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所立的遗嘱无效。 2、遗嘱是遗嘱人的意思表示无瑕疵。 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而不是可撤销。 3、遗嘱的内容合法并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 (1)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否则其遗嘱部分无效,即应当扣除出该部分遗产剩下的部分有效。 (2)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遗嘱的这部分,应认定无效。 4、遗嘱继承人在继承开始时必须生存,若遗嘱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遗嘱该部分内容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