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婚前男方购买的房子,并且房屋登记在男方名下的,属于男方的个人婚前财产,婚后在房产证上添加女方名字的行为属于房屋赠与行为,变更登记后赠与正式生效,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该房屋也算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