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律师担任刑事辩护人的违法行为 |
释义 | 一、律师担任刑事辩护人的违法情形 依据律师法的规定,律师在执业的时候,不得存在私自接受委托、故意提供虚假证据行贿等的行为,如果存在违法行为的,要承担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四十条律师在执业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私自接受委托、收取费用,接受委托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 (二)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当事人争议的权益; (三)接受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与对方当事人或者第三人恶意串通,侵害委托人的权益; (四)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 (五)向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行贿,介绍贿赂或者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方式影响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依法办理案件; (六)故意提供虚假证据或者威胁、利诱他人提供虚假证据,妨碍对方当事人合法取得证据; (七)煽动、教唆当事人采取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等非法手段解决争议; (八)扰乱法庭、仲裁庭秩序,干扰诉讼、仲裁活动的正常进行。 二、不具备担任辩护人的条件有哪些 1、(一)被宣告缓刑和刑罚尚未执行完毕的人; (二)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 (三)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现职人员; (五)本院的人民陪审员; (六)与本案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 (七)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 前款第(四)、(五)、(六)、(七)项规定的人员,如果是被告人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由被告人委托担任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2、律师、人民团体、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公民以及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被委托为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核实其身份证明和辩护委托书。 3、一名被告人委托辩护人不得超过两人。在共同犯罪的案件中,一名辩护人不得为两名以上的同案被告人辩护。 三、律师违法怎么处理 依据《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违纪行为处罚办法》 第五条对律师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的种类有: (一)警告; (二)没收违法所得; (三)停止执业; (四)吊销执业证书。 第六条对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的种类有: (一)警告; (二)没收违法所得; (三)停业整顿; (四)吊销执业证书。 没收违法所得的,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 第七条律师有《律师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至第十项和第四十五条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司法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律师法》以及本办法给予相应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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