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子女在必要时可以向父母中的任何一方请求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情形常为以下两种: 1、随着物价的上涨,经济生活水平的提高,原定的抚养数额已难以满足几年后的实际需要,无法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2、子女因上学、患病等原因,所需要的费用已超过原定的数额;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一、离婚后怎样追加孩子的抚养费 在离婚之后,要追加抚养费,可以与对方协商,协商不一致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二、子女抚养费是否可以申请变更 子女抚养费是可以申请变更的。在原定的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确定的数额已明显不够时,子女当然有权要求父母增加抚养费。比如随着物价的上涨,经济生活水平的提高,原定的抚养数额已难以满足几年后的实际需要,无法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或者子女因上学、患病等原因,所需要的费用已超过原定的数额,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