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争议仲裁能驳回吗 |
释义 | 劳动争议仲裁能反诉。劳动仲争议仲裁反诉是指在已经开始的劳动仲裁或诉讼程序中,仲裁被诉人向仲裁申诉人或诉讼被告向本诉原告提出的,目的在于抵销或吞并本诉申诉人仲裁请求或本诉原告诉讼请求的一种独立的反请求。 一、什么是反诉,何时提出反诉有效 反诉是指在一个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诉讼法上称为本诉)程序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原告为被告,向受诉法院提出的与本诉有牵连的独立的反请求。 反诉提出的条件和时间 1、须由本诉的被告向本诉的原告提出。 2、须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提出。 3、须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出,且受诉法院对反诉有管辖权。 4、须与本诉适用同一诉讼程序。 5、须反诉与本诉之间存在关联关系: ①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基于相同法律关系(双方违约); ②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反诉能使本诉的诉讼请求失去作用); ③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基于相同事实。 二、民事诉讼中反诉的条件有哪些 反诉的其他条件: (1)反诉只能是本诉被告向本诉原告提起,而不能对原告以外其他人; (2)反诉只能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起; (3)反诉与本诉必须是适用同种诉讼程序; (4)反诉不能是其他法院专属管辖; (5)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必须在事实或法律上有牵连; (6)提起的期限。 三、离婚案件是否可以反诉吗? 离婚案件不可以反诉,因为反诉是指在已经进行的诉讼中,被告向本诉原告提起的一种独立之诉,目的是为了抵销或吞并本诉原告的诉讼请求,而离婚诉讼不存在提出一个新的独立的,与本诉离婚不同的诉讼请求。因此,被告提出的反诉不具有反诉的特征,其提出的反诉不能成立。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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