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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伤报销是否受到时间限制?
释义
    法律分析:一、工伤报销是否受到时间限制?
    工伤后报销有时间和项目限制。众所周知,认定工伤后才能享受工伤待遇,但需要注意的是工伤发生后,职工报销的治疗费用需要符合目录和标准。如果所报销的款项超过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物目录和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就不能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同时,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在受伤的职工的诊疗期结束后的一年内,办理该名职工的工伤医疗费用报销手续。也就是说,错过工伤申请认定时间的就不能受到工伤保险的覆盖。
    二、中指工伤报销待遇
    工伤待遇原则规定:1、医疗康复待遇(含医疗待遇[医疗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留薪期内待遇和康复待遇。其中: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2、伤残待遇(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保险基金支付]、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根据需要]);3、劳动合同到期或解除劳动关系的工伤致残职工享受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单位承担]到退休年龄退休的除外!工伤赔偿具体数额因伤残等级不同(需鉴定确认)、个人具体情况不同(如工资、被抚养人)、各地情况不同(如经济发展不平均工资水平等)而不同。建议当面咨询当地律师!祝你好运!供参考。如对解决你的问题有帮助请予采纳。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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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 1:40:54